保姆半夜与雇主抢孩子家政公司称已尽有关职责

据**都市报报导,去年6月24日,梁先生来到一家母婴护理平台想要雇佣保姆。员工给她推荐了陈女性。第二天,陈女性正式住进梁先生家。保姆住在家的小房间,而女儿就跟保姆住一屋。
6月29日凌晨,在卫生间内的梁先生听到太太在喊救命。他急忙走出来,发现保姆在跟他太太抢孩子。梁先生称:“保姆还打了孩子屁股一巴掌。”他随后控制住保姆,孩子被太太带回房间。他怀疑陈女性可能有精神异常,当天上午便把她送到了医院。到医院后,陈女性老公承认老婆有精神病史,家政企业的人也可以作证。

家政中介公司称在与保姆签订合同时,公司根据程序给她进行了完整的体检,但行业中没规定说要检查精神类疾病,现公司法务部门正起草有关文件,需要陈女性的老公承诺老婆出院后不再从事家政行业,也不可以去骚扰当事雇主。公司想给予梁先生肯定额度的赔偿金,并退回所收定金与服务费。

家政公司是不是有责任

依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,给他们导致损失的,损失赔偿额应当等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,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。假如家政公司跟雇主打造的是一种家政服务合同关系。那样家政公司有义务保证提供的家政服务是安全的。不管保姆是不是患有精神疾病,也不管家政公司知不知情,如果是保姆给雇主家导致损害,家政公司都应付相应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。倘若家政公司跟雇主打造的只是一种介绍关系、居间关系,家政公司若没过错,那样他没责任。假如说家政公司明了解保姆患有精神疾病,且保姆对雇主家庭导致损害,那样家政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雇佣保姆过程中应尽到有关注意义务,并知道有关法律才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。